是这样的,律师,我在南京的这个小区里已经租房三年了。但是最近我得知房东已经将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个人。我在想是不是应该先问问我想不想买,其实我很想买的,他是不是有这个提前通知我的义务?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合同吗”这个问题。
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在转让涉及到共有或出租的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权人或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所转让的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或已对外出租的,必须征求共有人或承租人的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取得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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