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做生意没多久,刚跟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是我发现这份合同是无效的。那无效合同是什么后果呢,我能不履行吗。如果我不履行,算不算违约,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啊?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无效合同要履行吗,拒绝履行无效合同算违约吗”问题。
如果您签订的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可以不予履行。
《合同法》第52规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同时《合同法》第56条规定:“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在合同有效有约束力的前提下才能实现的,既然你这份合同无效,那么你不履行,也就没有违约责任。
但是要注意,如果这份合同是部分无效,那么对有效部分你就要履行。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