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女儿给我买了一套小户型的房子,我就打算把我之前住的那套老房子租出去。但是由于我是第一次出租房屋,因此对这方面的很多问题都不太了解,请问律师,我应该要求承租人如何支付租金呢?如果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怎么办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支付租金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金的支付期限关系到出租人能否及时收取租金,因此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如果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协议补充。
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这里的正当理由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等情形。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是一种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要求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该合理期限应当根据所欠租金的数额、承租人的支付能力以及出租人的经济状况确定。
承租人经催告,逾期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被解除后,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支付所欠租金,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