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由于工作的原因我过两天就要调去外地了,现在房价又很高,根本买不起房,我就打算去租房来住。在这之前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作为承租人,应该承担哪些以为呢?还有啊,承租人可以私自转租房屋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承租人的义务主要有: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5、返还租赁物。
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逾期不返还,即构成违约,须给付违约金或逾期租金,并须负担逾期中的风险。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由此看来,承租人如果要转租房屋的话,必须先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