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听我朋友说,最近他因为受人委托,暂时帮别人保管货物,签订了一份保管合同。我觉得他们双方应该签订的委托合同啊,这个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不一样吗?它们有什么区别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保管合同也称寄存合同,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
我们再来看看保管合同和委托合同有什么区别。
首先,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其次,保管合同中保管人的义务,仅限于保管物品的保管行为,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保管以外的行为,如代签合同、代销商品及其他行为。
在某些情况下(如代销商品),受托人的义务也可能包含有保管行为,但保管行为毕竟仅为附带性义务。
另外,委托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均发生对外代理问题,因此,委托合同常包含代理权的授与。
而保管合同则不发生对外代理的问题,更无所谓代理权的授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