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刚在审核公司内部的一份合同,因为我不是法务部的,所以对这点不是很清楚。我发现条款什么的都没有错,但是有些地方可有可无,也可以说有或无都感觉是一道陷阱,我想知道合同的实用性表现在什么地方?请详细介绍一下好吗?
您好,非常高兴回答您“合同实用性审查,怎么确定合同的实用性条款”的问题。
合同条款的实用性,不仅是指具备交易所必须的基本条款,还包括结合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目的、对方特点、合同背景等因素制订的条款。
这些条款是合同基本条款的细化和延伸,是通过合理的前瞻预见可能发生的问题并事先加以约定的条款。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查有无针对交易特有风险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二、审查有无根据违约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三、审查有无根据标的特性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四、审查有无根据交易对象的特点而设立的实用性条款;
五、审查有无提高争议管辖地点实用性的条款等。
现在很多人在做生意的时候都喜欢在里面设置这样那样的陷阱,让其看起来好像没有设呢么问题,其实里边却大有文章。
我估计您这个可能就存在这样的情况。
为了保险起见,您还是将你觉得不对的地方勾出来,找公司领导核实一下,避免到时出了问题遭受损失。
这就是我对您的提问所做的回答,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合同审查要点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