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前段时间跟一个人谈妥了房屋租赁先关事项,这周六就要去签合同了。但是我突然想到他房屋的权利瑕疵什么的我都没有审查,更何况他的房屋是不是能出租的我也不知道。请跟我说一下,我应该从哪儿查起。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房屋租赁合同审查问题。
一、审查房屋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是否一致
这点主要是看房屋的产权证,审查其用途是住宅用房还是经营性用房。
如果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与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不一致,须报规划部门批准。
二、审查房屋是否存在禁止出租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能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得上您的忙,也希望您能租到合适的房子。
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其他的问题,可以随时来电咨询我,我将竭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