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问下合同上的一个问题,最近我单位和另一家公司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里有约定在一方不完全履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想问“不完全履行”该如何理解?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在合同纠纷中,不完全履行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
一、概念: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二、包括的内容:
(一)中止履行:中止履行指在合同义务履行之前或履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客观情况的出现,使得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只能暂时停止的情况。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三)提前履行:提前履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