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在家里附近一家商场里面刚买回来一个电热水瓶,结果回来加上水,正加热呢,突然就爆炸了,导致我手部部分皮肤烫伤。后来鉴定是本身水瓶的质量存在问题,请问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加害给付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这个问题。
加害给付是指因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瑕疵,使债权人的其他利益受到损害。
例如,债务人交付的家畜患有传染病,致使债权人的其他家畜受传染而死亡;
因债务人交付的家电质量不合格,致使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受到损害等。
在加害给付中,债权人受到的损害,可能是财产利益,也可能是人身利益。
在加害给付时,无论债务人给债权人或是与债权人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造成财产上或是人身上的损害的,债务人均应予以赔偿。
中国《合同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