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看上了温馨家园小区的一套房子,找到该房主之后,本来双方说好的签订正式的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还没来得及签合同呢,我老公急急忙忙就把房款给对方,并且对方也已经过户给我们了,我们这样取得的房子受法律保护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房屋买卖合同都有哪些形式,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行吗”这些问题。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
认定口头或其他形式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际履行条件。
《合同法》第 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 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虽然并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你们这种情况取得的房屋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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