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买了一个房子,但是没有和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钱款已经交给对方了,并且也已经入住房屋有一阵了。我想问这种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口头合同、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未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已实际履行时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房到买卖合同的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我国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也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如买卖双方均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买受人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占有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该买卖合同没有书面形式的,应认为买卖关系有效。
但为了过户的需要,应补签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卖方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