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因为我是一个从事批发的个体工商户,常常需要和客户签订合同,不少朋友都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因为这样可以适用定金罚则,究竟什么定金罚则?如果对方违约了,我应该如何主张双倍定金赔偿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此即为定金罚则。
若要适用定金罚则主张双倍赔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
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
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
(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
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
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
(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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