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什么叫定金啊?因为前两天我买房的时候,在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开发商要求我交一些定金,这方面我不是很了解,就来向您咨询一下。这个定金交付后还能要求对方退还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形式,其担保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来实现的。
由于它包含了对不履行合同的制裁作用,因而就违约定金来说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适用定金应针对根本违约的情况。如果一方只有轻微违约就适用定金罚则,比如迟延几天交货,则有悖于公平和诚信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