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合同的有关法律问题。首先就是,这个订立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吗?口头形式不行吗?还有啊,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什么呢?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呗!谢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是: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且当事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也就是说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还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这是合同成立的两个必经阶段。
但是以上只是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