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以前很少看到显失公平的合同,身边也没有过这样的事情。但是我现在想了解一下这一点,请问,我国法律上能有哪些法律法规对这个作出了规定的呢?谢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显失公平的法律规定问题。
一、什么是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二、法律如何规定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对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显失公平的认定作了司法解释,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则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这些是我国现行法律对有关合同显失公平问题的规定。
对于其具体如何理解与适用本文将在后面详细说明。
以上就是我所作出的回答,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需要问的,可以随时来电与我直接联系。
我将竭力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具体解答,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