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咨询一下关于合同成立的相关问题,我要和他人签订一份商品买卖合同,但是我不知道合同成立地如何确定。因此,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能自行约定吗?谢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合同成立地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
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