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想找别人借钱,打算让我去作担保。我听他说还要签订担保合同,我对合同这方面根本都不了解,我怎么确认我签的担保合同是有效的呢?如果这个担保合同无效的话,随之而来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担保合同无效: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法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第149条规定,即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那么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一)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二)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有过错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三)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