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最近打算卖掉一套闲置的空房,但是我现在在外地出差,所以我就想委托一位代理人为我代办卖房的事。我想问一下,代理人在处理代理事务的时候是不是要把一切情况都向我报告?代理人的义务具体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代理人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在被代理人要求报告或代理人认为有必要时,代理人应将处理代理事务的一切重要情况告知被代理人,被代理人享有对此情况的知情的权利。
在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订立合同的时候,合同相对人的履行合同的能力、他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当时的市场行情及走势等都属于应该像被代理人报告的重要情况,从而有利于被代理人适时地做出有关订立合同的指示,甚至改变对代理人的授权范围。
代理人完成委托事务后,有义务向被代理人报告处理事务的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文件资料。
代理人除了负有向被代理人报告的义务,还应履行下列义务:(1)勤勉工作,尽自己的最大可能性,力争使合同条款有利于自己所代理的当事人。
(2)代理人要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合同。
(3)代理人在代理他人订立合同时,只能充当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不得同时充当利益存在冲突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也就是禁止双方代理行为。
(4)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订立合同。
(5)代理人负有对被代理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的义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法律服务的话,也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