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手上有一份购房合同,但是我现在打算把它转让出去,我跟那个人都谈得差不多了,结果今天那个人来电话说我这个合同是不能转让的。我想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合同转让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的条件有:
1、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允许预售转让的可以转让;
不允许预售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不得转让。
3、预售合同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如果转让的标的物已经竣工验收,预购方已经实际取得预售商品房产权后,将商品房再转让给他人,不是预售合同转让,应按商品房买卖关系处理,同时预售合同转让行为必须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4、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如果预售合同不合法,则预售合同转让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民(1996)2号文件第28条规定:“商品房的预售合同无效的,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合同,一般也应当认定无效。
”
5、预售合同转让必须签订转让合同。
转让人无论是债权转让,还是权利义务转让,都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而合同内容即权利义务并没有改变。
如果转让人是债权转让,预售人拒绝重新签订预售合同,将阻止转让人对债权的处分权,故新预购人没有必要与预售人重新签订预售合同,预售转让合同依法成立后,具有不可逆转性,即新的法律关系形成,原预购人和新预购人均不得反悔,但新预购人符合转让条件时仍可以再行转让。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会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直接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