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有一些关于合同的问题不太了解,我想向您咨询一下。请问一下律师,一般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呢?合同订立后又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呢?麻烦律师律师给我说一下,谢谢了!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