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之前我和别人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但是现在我想要改变一下合同中的有些内容,请问我可以变更合同吗?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我发现对方有违约行为,那我能要求解除合同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继续协商,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比如,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协商同意对合作企业合同作重大变更的,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变更内容涉及法定工商登记项目、税务登记项目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另一方享有解除权,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因为我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