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近期由于要出租房屋,就不可避免的要和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请问律师,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哪些形式呢?还有啊,书面合同一般在什么时候才成立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首先,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其次,是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