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我最近想要出租一套房子给我朋友,由于都是朋友关系,我觉得就用不着签书面合同了,请问那种口头租赁合同有效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等多种形式,还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根据《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依然有效。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需要咨询其他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