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要租一个人的房子,但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人贼眉鼠眼的,我觉得他不太靠谱。为了谨慎一点,我想问一下,怎么审查他的房子是他的,是否可以出租?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那些房子不可以出租的问题。
对房子的审查,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这个检查他的房产证就知道了;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如果他说是受委托的,可以要求出示委托书,或者要其他人的联系方式,直接进行核实;
(四)权属有争议的,也就是该套房屋的权利是否有瑕疵;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
对您的情况的话,我觉得您还是多做一些了解。
首先是审查他是否是房子的业主,然后再去相关管理局了解其上是否有设置类似抵押权、保证之类的。
除此之外如果您还是觉得不放心的话,那么我劝您放弃这套房子吧。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的上你的忙,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我将竭力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