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身在外地,想委托朋友作为我的代理人去帮我办理一个证明手续,不过我曾经听说过越权代理的说法,我想咨询一下,什么叫越权代理?哪些情况下构成越权代理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越权代理的认定标准如下: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
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
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
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
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
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拨打我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