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合同撤销的问题。我叔叔和他人签订了一个赠与合同,但是事后感觉对方不靠谱,想撤销合同,听说赠与人有赠与合同撤销权,这是什么?赠与人应如何行使赠与合同撤销权?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依《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将赠与合同的撤销区分为任意撤销与法定撤销两种。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而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法定撤销是指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后,由赠与人或者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撤销赠与合同。
《合同法》并没有明确赠与撤销权的行使程序,这就造成了其行使方式和行使途径的随意性,加大其可操作的空间范围,也容易造成司法实践的混乱局面,因此,有必要区分赠与撤销权行使的任意性、法定性或授权性而规范其行使的程序。
(一)任意撤销权的行使程序。
从理论上讲,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因其“任意性”而有更多的选择,既可采取明示方式也可采取默示方式,还可以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行使。
不过,最关键的还是看赠与人是否具备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如果具备,则可推定其行使的是撤销权,如果不具备,则不能认定为撤销的行为,而应认定为预期违约行为。
(二)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的行使程序。
由于法定撤销权和授权撤销权适用于不可任意撤销的合同,且其行使后果涉及赠与物的返还,所以,应明确其行使方式仅以明示方式或通过法院和仲裁机构进行,排除默示方式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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