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出租人,现在承租人想要购买租赁设备,因此,买卖双方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现在想问一下律师,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主要都有哪些特征?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与买卖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主要都有哪些特征”这个问题。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
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其法律特征是:
一、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二、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三、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问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