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购房合同都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买房子是大事,如果因为合同没看清还是很麻烦的。我们还没有检查房子情况。请问,我最好在合同中怎么约定比较好?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1、处理结果的约定不明确很多合同中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应于××日前如何如何”,但是并没有约定如果没有在“××日前如何如何”后该怎样处理。
这样,即使最后认定是开发商的过错,您也很难制裁他,最多是调解了事。
2、以偏盖全这里所说的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
有时会出现这样那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例如,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却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3、拒签购房者提出的补充协议前面说了,开发商在签约时会主动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购房者同样也可以出具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补充协议,最好将开发商在其广告宣传中的条款和楼书里关于装修、物业管理中的承诺都签进补充协议中,不要怕麻烦。
4、勿留空白提防作弊如同在填写银行存取款时需要在金额前加写$以防有人篡改存取款现金一 样,合同中留下空白,往往会给开发商作弊留下可乘之机。
在我国商品房交易的惯例中,一般是由开发商手持所有合同文本,这样,开发商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添加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了。
一旦这种合同被拿到法庭上作证,购房者即使不承认,也是口说无凭,难以举证伸冤。
希望您看过我的回答之后能有所了解,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