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过两天要和别人签订合同,我们之前也简单地口头约定了一下关于违约的一些问题,就是不知道应该如何确定违约金的数额。还有就是我想问问,如果我们双方有违约行为,那么合同无效后我们还要负违约责任吗?
您好,很荣幸能够为您回答这类法律问题。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合同无效后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想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也可以随时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