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就会想到离婚,而一方不同意时,或者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另一方则会选择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起诉。那么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此外,并不是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就会判离婚的,哪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呢?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本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可以有效地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一、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哪种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出现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等情况的,当事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离婚诉讼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不是所有的离婚诉讼法院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法院应予准许。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