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合作生子失败“男同”诉离婚 因女方未怀双胞胎

合作生子失败“男同”诉离婚 因女方未怀双胞胎

此文章帮助了78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本报讯 (记者张媛 通讯员刘娜 侯雪婷)同性恋离婚?不可能?如果男女二人各自都是同性恋,约定结婚只为生子,且一人养育一个,不料却未怀上双胞胎,男方进而起诉离婚,这事儿是真实发生的。近日,海淀法院就这一奇怪的“同性恋”婚姻离婚起诉做出判决,驳回男方离婚的诉讼请求。

两人通过网站认识

原告王先生与被告张女士系通过一家网站互发帖子相识,当时双方都想要个孩子,但双方又均是同性恋。原告王先生诉称,为了传宗接代的目的,二人在签署形式婚姻协议的前提下于2010年登记结婚。

登记结婚后,女方通过医学手段受孕,经孕检为单胎。王先生认为,因为是单胎,二人结婚的目的已无法实现,于是曾三次向女方提出终止这一形式婚姻及合作生育计划,但女方承诺第一个孩子生下后由男方抚养,她会在两年后生育第二个孩子由她抚养,两个孩子所有生育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女方未将独子给男方

在张女士做出上述承诺后,王先生答应继续履行形式婚姻协议。后来,在男方照顾下,女方于2011年4月在国外生育一子,但却未能履行第一个孩子归男方抚养的承诺,将孩子独自带回国内。

王先生诉称,随后女方还将男方是同性恋的事实告诉了男方的父母,造成男方父母生病住院,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张女士辩称,孩子在国外出生后,才得知孩子要在国外生活五年才能办理所在国国籍,最后只能又将孩子带回国内,因为现在孩子年龄小,故不同意离婚。

法院驳回男子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案中,王先生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范围,王先生与张女士分娩后一年内起诉离婚不符合规定,最后法院驳回起诉。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