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资讯  >  20岁女儿状告父亲索大学学费 因已成年被法院驳回

20岁女儿状告父亲索大学学费 因已成年被法院驳回

此文章帮助了1503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父女情因大学学费而割裂

今年20岁的小丽原本有个幸福的家庭。2005年4月7日,小丽的父母离婚了。离婚时,母亲阿英将女儿小丽留给了她的父亲,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能有好的教育和生活。

在阿英出示的离婚协议书上这样写道:由于女方没有经济来源,为了给孩子今后的读书生活有一定的保障,女孩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用负责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家里的一切财产归于男方。

2010年,小丽高考被广州工商技术学院录取。可是父亲阿文和后妈却表示反对。“他们坚持要我去读技校,或者出去打工,说家里没钱,读不起大学。”小丽说。

去年8月26日,离学校规定的最后缴费期限只剩下2天,可是1.4万元的学费依然没有着落。在多次争吵之后,小丽的父亲最终同意承担8000元,剩下的由小丽的母亲负担。身无分文的阿英借了8000元给小丽作学费和生活费用。

后来,小丽的父亲要求自己和前妻各付一半小丽的学费,其他费用两人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如果前妻拒绝签字,他将有权终止小丽的学业。

小丽的妈妈认为这样的要求不符合离婚协议内容,于是与女儿一起将小丽父亲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小丽父亲支付小丽的学费和生活费。

女孩诉讼请求被驳回

不久,当地县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小丽的父亲从2010年11月起,每月支付650元生活费,并且承担小丽每学期实际收取的学杂费。一审宣判后,小丽的父亲不服,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小丽的诉讼请求。

案件主审法官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是指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但小丽已经成年,且大学、读研、考博、出国都属于深造,孩子享受了这样的权利的话就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包括学杂费”。所以,关于成年子女大学学费问题,只是父母道德上的义务,不是法律义务,父母可以不支付。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家庭资讯、离婚资讯、婚姻热点、焦点资讯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