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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决心净身出户,患病能否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此文章帮助了2049人  作者:衢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2008年9月,赵英与李健登记结婚,两人聚少离多。赵英和一名健身教练开始了婚外恋。丈夫决心净身出户,与妻子签订了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2013年底,赵英患病住院,教练男友也人间蒸发。为此,感到后悔的赵英以患病为由,希望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却遭到李健反对。那么,夫妻一方患病,能否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呢?我们来看一下。

案情:

2008年9月,赵英与李健登记结婚。婚后,因为李健从事的是野外勘测工作,所以两人聚少离多。赵英和一名健身教练开始了婚外恋。2013年4月,李健和赵英签订了一份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赵英为了尽快离婚选择净身出户,协议约定房屋和其他共同财产归李建所有,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2013年底,赵英患病住院,教练男友也人间蒸发。为此,感到后悔的赵英以患病为由,希望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却遭到李健反对。

律师说法:

协议不存在欺诈法院应当驳回诉讼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金燕翔: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或者一方在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因此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第1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二人的协议符合离婚一年内可以请求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要求。因此,如果赵英诉至法院,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赵英与李健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存在欺诈和胁迫等情形。赵英离婚后患病不构成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协议的依据。因为离婚时,当事人双方无法预见将来发生的事情。因此,赵英如果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如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衢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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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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