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打工染性病
1983年,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刘某(男)经老乡介绍相识,1985年6月16日,两人登记结婚。2007年初,夫妻俩为改善家中生活,分别外出打工。2011年底,回家相聚时刘某告诉王某,其在打工期间曾被同室工友传染性病,如今已经痊愈。
妻子怕传染提起离婚诉讼
之后王某因担心刘某病未痊愈,为防止自己染病遂拒绝与刘某同房,夫妻之间发生矛盾。2012年4月13日,王某以刘某患性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刘某离婚。
法院驳回离婚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离婚诉请既无事实理由又无法律依据,因此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