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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离婚未尽抚养义务儿子拒绝赡养 法院调解后同意养老

此文章帮助了168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母亲称未尽抚养义务是因为有人阻挠

年近60岁的李女士称,1991年,在儿子小王7岁时,她与丈夫离婚,小王由其父亲抚养。在小王10岁时,其父亲去世,小王由其大爷抚养。此后,她曾多次去看望小王,但均遭到小王大爷的拒绝。李女士称,她只有小王一个孩子,她现在身患残疾,没有收入,要求小王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她500元。

儿子工资不稳定拒绝赡养

小王辩称,自从父母离婚到现在,李女士一次都没有看过他,他从来没有感受到母爱。现在,他虽已工作,但当临时工,月工资1300元,李女士的要求他不能满足。

法院调解儿子同意每月给200元赡养费

经法院调解,小王表示,毕竟李女士对他有生育之恩,因此他同意每月给200元赡养费。李女士表示同意,称起诉的意义不在于钱,只想在晚年感受到儿女情。至庭审结束,小王没有叫李女士一声妈。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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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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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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