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的制度。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诉讼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下文中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怎样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
(一)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以下情形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
(三)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的情形:
1、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诉讼要提交哪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上文中为您解答了诉讼离婚管辖法院、证据的相关内容,希望在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起到作用。但是实际上,诉讼离婚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尤其是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处理不慎就会引起一系列后续纠纷。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由律师帮您制定确实可行的离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