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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该财产有哪些规定?

此文章帮助了25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律对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做了规定,但除此之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一)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二)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上述是对“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的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财产分割是大多夫妻离婚后所关注的问题,此文只对特殊情况有个笼统的阐述,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建议找专业的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律师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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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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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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