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律对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于适当帮助做了规定,但除此之外还作了两个特别的规定:
(一)财产补偿问题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
(二)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问题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因此,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上述是对“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规定”的阐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离婚财产分割是大多夫妻离婚后所关注的问题,此文只对特殊情况有个笼统的阐述,如需了解更多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建议找专业的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