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深圳婚姻律师  >  其他婚姻问题  >  同居纠纷  >  非法同居者离婚怎么处理,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者离婚怎么处理,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64人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非法同居者离婚怎么处理

但我国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

1、离婚后,双方未,在未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的抚养、教育和,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4、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5、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6、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7、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8、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处理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该财产的取得有过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在分割时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来确定,也就是说谁的作用大些,谁分到的份额就多些。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分割时要平均分割;若是按照比例出钱购得的财产分割时按出钱比例分割。

3、同居后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各自当事人所有。

5、不能确定所有权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即分割时平均分割。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为共同享有,债务为共同承担债务。若债券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照份额享有和承担。

以上是关于“非法同居者离婚怎么处理”以及“而非法同居期间财产又该如何处理呢”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此外,如果在非法同居有了孩子,那么在解除非法同居时,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果您对非法同居还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下专业的律师,保护您的合法财产。

深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同居受法律保护的成分是极为有限的。实践中,法院处理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分割案件,通常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一般而言,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一方个人财产的,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深圳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瑞霆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成功代理数百起诉讼与非诉讼案件。
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研究,诉讼经验丰富、办案手法娴熟。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同居纠纷相关咨询

深圳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深圳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末婚同居财产分割,非法同居关系纠纷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