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婚姻律师  >  婚姻案例  >  要求返还彩礼遭拒绝,只订婚没结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要求返还彩礼遭拒绝,只订婚没结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此文章帮助了360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案情介绍:要求返还彩礼遭拒绝

2014年3月份,原告李某与被告邓某订婚,按照习俗,原告李某应被告邓某之要求共支付彩礼3万元。随后,原告李某要求与被告邓某登记结婚,但遭到被告邓某的拒绝,同时,被告邓某提出分手。原告李某遂要求被告邓某返还彩礼3万元,但遭到被告邓某的拒绝。

争议焦点:只订婚没结婚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本案中,关于被告邓某是否应该返还原告李某的彩礼存在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是按照当地习俗自愿赠与被告邓某3万元彩礼费,事前双方并没有约定必须以结婚为条件,且按照习俗彩礼已经赠与便应属于接受方所有,因此,被告邓某没有返还彩礼的必要。

第二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虽然处于赠与的目的给付给被告邓某3万元彩礼,但是以双方登记结婚为前提条件的,应当属于一种附义务的赠与,现在被告邓某拒绝履行登记结婚的义务,赠与的前提条件便不再成立,因此,被告邓某应当返还原告李某彩礼。

律师说法: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邓某然在前期就婚姻缔结达成了一致,男方随即也支付给了女方3万元彩礼,但双方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且是女方提出分手,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因此,被告邓某应当返还原告李某3万元彩礼。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振业国际商务中心32楼

婚姻相关咨询

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相关文书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婚姻案例、婚姻案例、婚姻纠纷案例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