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属于个人投资收益
1、依照法律规定,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个人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归属的直接的规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类:
(1)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
(2)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所得的租金。
(3)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
(4)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
二、离婚时怎么分割个人投资收益
1、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2、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
3、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4、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了房产、股票、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抛售后产生的增值部分,由于这些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所有之财产,抛售后的增值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
以上是关于“哪些属于个人投资收益,离婚时怎么分割个人投资收益”的介绍,我们了解了个人投资收益的范围以及离婚时个人投资收益的分割规则。夫妻共同财产结构的多样化增加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难度,稍有差池,就会有所遗漏。所以离婚时涉及共同财产分割,最好求助于专业的离婚律师,帮助你正确完整地统计夫妻共同财产,出具公平的财产分割方案,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