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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怎么认证原婚姻的效力?

此文章帮助了390人  作者:徐州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涉外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涉外诉讼离婚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二、怎么认证原婚姻的效力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法院所在地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以上就是对“涉外离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与“怎么认证原婚姻的效力”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涉外离婚涉及到的很多问题都与国内的普通离婚程序不同,认证结婚证书的效力更是非常麻烦,尤其是很多当事人没有办法长期留在国内。因此,办理涉外离婚,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代理。

徐州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民政部规定,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华侨除外)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的除外)。如当事人依婚姻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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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结婚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思想日益开放,跨国婚姻越来越多。中国人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与国内公民结婚并无太大不同。外国人除了要提供来华证件、身份和婚姻证明等证件材料,接受正常审查外,只要符合我国的婚姻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在办理结婚登记上也还是十分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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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宏律师
朱宏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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