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南京婚姻律师  >  结婚  >  结婚条件  >  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可以结婚?

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可以结婚?

此文章帮助了1015人  作者: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患有医学上不应结婚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神经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有两方面原因,其一,传染病易传染给对方,不利于他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不利于患者本人的健康,结婚往往会加重病情;其二、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患者结婚,不符合优生的原则,会给子女后代造成不幸,也不利于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并没有对禁止结婚的疾病做具体的列举性规定,而是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进行了概括性规定。那么,生理有缺陷的能否结婚,不能发生性行为的生理有缺陷的人能结婚吗?

在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在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将此规定取消,其目的是让现实生活中一些虽不能发生性行为却自愿结合的男女能共同生活。夫妻间的性生活是夫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但却不是唯一的内容,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合的,法律不应加以限制。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也没有“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根据“法无禁止则自由”的原则,生理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可以结婚的。

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法律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一些单位以享受优惠政策的婚龄代替法定婚龄,不达到这一结婚年龄,不批准结婚,这样做是不妥的。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传统风俗习惯常以摆婚宴酒席的那天作为男女双方的结婚时间,这只是人们心目中结婚的开始,我国婚姻法并不承认这种仪式制结婚。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关系的确立是以结婚登记为准,也就是说结婚证上的登记时间是夫妻关系确立的时间。这一时间也是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划分的时间界限。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南京婚姻律师推荐

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原资深法官,现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朱宏律师专业办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屡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18号东升科技园学院园三层

结婚条件相关咨询

结婚条件相关资讯

南京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南京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结婚条件相关文书

结婚条件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结婚的条件是什么,前提条件,必备条件,法定条件有哪些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