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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相恋闪婚后不合,法官调解达成离婚协议

此文章帮助了75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据华声在线7月20日消息,一对网络上认识的新人,在吃过三次饭之后就匆匆登记结婚,没想到在结婚当晚妻子就动了离婚的念头。一年后,法院经过调解,双方终于结束了这段荒唐的婚姻。

网上认识网下只吃过三次饭就决定闪婚

34岁的石慧是湘西花垣人,在认识宁乡小伙周强武之前,有过一次婚姻经历,现在有个7岁的孩子。去年9月,两人通过网络相识,女方面对周强武的表白,加上自己父母的催促,去年国庆后,两人决定结婚,并迅速办理了结婚手续,准备开始婚姻生活。

结婚当晚即想离婚,因担心不吉而选择逃跑

都说“洞房花烛夜”是人生几大喜事之一,而石慧的洞房花烛夜却成了“分手”之夜。

“结婚当晚我就想离婚了,他说会对我好,对我的孩子好,可是言行根本不一。他说不介意我的过去,不在意我有小孩,但实际上他很在乎。”石慧说起这段网络情缘,没有甜蜜,更多的是气愤。觉得结婚登记第二天就离婚不好,石慧选择了逃离,她买了去深圳的车票。

女方坚决要求离婚,男方提出赔偿青春损失费

女方在之后和周强武的见面中,由于不断地吵架,已经厌烦透顶。她坚决向他提出离婚,并起诉到法院。在法庭上两人见面如敌人,依旧吵个不停。后周强武当庭提出,如果石慧坚持离婚,必须赔偿他的青春损失费。“我是上当受骗的,我是初婚她是二婚,现在我也是二婚了,不好找对象,赔我20万吧。”

法官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女方赔偿2000元

经过法院调解,在双方的舌战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同意离婚,原告石慧赔偿被告周强武2000元。这段历时一年,实则新婚当晚就“离”了的网络情缘画上了句号,闪婚闪离上演了一出让人目瞪口呆的闹剧。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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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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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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