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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房屋赠送其女,妻子能否参与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1151人  作者:贵阳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老公婚前房屋赠送其女

刘女士:2014年,我和老公重组再婚,老公前一段婚姻生有一9岁女儿,我没再生育。婚后老公未与我商量,将我们的房产过户给其女。该房现正面临拆迁。房子是我老公婚前建的,但婚后才装修并扩建了一间,这些用的都是我们夫妻共同存款。房屋当时没办理过户,后来被老公偷偷过户给其女儿。老公的做法合法吗?

妻子能否参与分割

律师: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因此刘女士的老公将自己的房屋过户给其女儿,是行使自己对房屋的处分权,无需取得刘女士同意。房屋装修属于民法上的添附,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扩建的部分,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所有权属于该女儿。如今后需析产,刘女士能与其老公共同获得装修补偿、扩建房屋原始支出及其增值部分。

贵阳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痛苦源自茫然,所以,要尽快明确自己的目标:到底是离还是不离?离的话要制定自己的行动方案;如果不离,那就要去尝试改变自我,去树立自我,用智慧去得到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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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建议离婚诉讼期间尽量分居。主要是考虑到,离婚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双方实在是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既然一方已经起诉离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起诉方最好另租他处,或是到亲戚朋友家借住生活,这样一来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二来又可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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