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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类型

此文章帮助了221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的以离婚法律事实出现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有时与子女抚养问题出现在一个协议之中,故有人也称之为诉前离婚协议。该种协议在表述上一般有三种方式:一为如果离婚,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财产按以下方式分割;二为如果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财产按以下方式分割;三为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或一方的财产按以下方式分割。由于第一种表述方式不能准确表达夫妻双方的意思,因此,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只能做缩小解释把其归入第三种表述方式中。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类型

(一)行政程序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行政程序的离婚,也称行政确认离婚。由于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也称为“双方自愿的离婚”。该种离婚经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自取得离婚证时起发生离婚的效力。行政程序离婚中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必须具备的法定的前提条件,同时法律还要求它必须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的协议在申请离婚前一起达成,并在申请离婚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

(二)诉讼程序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诉讼离婚,由于往往由离婚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他方持对立态度,也被称为“一方要求的离婚”。但这种离婚在法律上规定有必经的调解程序,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应当制作离婚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调解书与离婚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离婚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笔录上签字时生效,如果一方在取得离婚调解书之前反悔,法院可依据双方签字达成的调解协议判决。诉讼程序离婚中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离婚诉讼中,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法院据此可以制作离婚调解书而解除婚姻关系或者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且两者在财产分割上均得依据财产分割协议处理;二种情形是在离婚诉讼之前双方已经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由于离与不离问题、或子女抚养问题,或对原协议反悔等向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拿出原来已经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该协议能否作为人民法院分割夫妻财产的依据争议很大,难以定论。

以上就是有关什么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哪些类型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辞职补偿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实践中,大多数法院认为,辞职补偿金与工资、奖金等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所得不同。它与劳动者的身份密切相关。这种补偿是对辞职者以后个人基本生活的一种最低保障,因此该补偿金应属个人财产,离婚时要求分割补偿金的请求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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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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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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