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对无效婚姻进行认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无效婚姻。我国《婚姻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构成重婚,其再缔结的婚姻无效,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事人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无效婚姻。
(三)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无效婚姻。
(四)未达法定婚龄的结婚为无效婚姻。
在以上情形中,因重婚和有禁止结婚的血亲而导致的婚姻无效是绝对的。对于第三和第四种情形结婚时不具备结婚的条件,后来阻却结婚的事由消失的,不应认定婚姻无效。如结婚时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结婚时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后来都达到婚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八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婚姻无效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
由于婚姻缺乏法定的要件,由此导致了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归于无效。此时确认婚姻无效后,就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做出处理。那么无效婚姻财产如何分割吗?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无效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此外,还有两项特别规定:
1、一方在非法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在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助。
2、在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是依靠死者抚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另一方对死者扶养较多,可以分给他(她)适当的遗产。以上这些规定,虽然针对未办结婚登记的非法同居关系而言的,但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以上就是有关怎么对无效婚姻进行认定,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无效婚姻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