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婚姻问题,拔打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成都婚姻律师  >  子女抚养  >  非婚生子女  >  怎么理解未婚生子,未婚生子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怎么理解未婚生子,未婚生子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380人  作者:成都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么理解未婚生子

未婚生子,也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现代社会未婚生子已经很常见,一些年轻情侣在还没有做好做父母的准备时,孩子降临了。有些人会选择承担责任,有些人则会选择逃避,但是不管怎么说未婚生子是被社会所歧视的。孩子生下来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但是未婚生子确实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

二、未婚生子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所知,未婚生子将会面临以下问题: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才能结婚。未到法定年龄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不构成合法的夫妻关系,只能算是未婚同居,同居期间所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2、如果非法同居的一方提出分手,由于双方婚姻关系不成立,并且女方当时是自愿与男方未婚同居,没有受胁迫等外力影响,因此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也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3、孩子是在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

4、关于男女双方的银行账户中的存款的归属问题。由于男女双方非合法的夫妻关系,只是未婚同居关系,因此不能按照夫妻共有财产的标准来划分而应当按照合伙财产的划分方法。

5、未婚男女生活在一起是同居关系,这种同居关系法律不予认可。2004年4月1日婚姻法解释(二)生效后,当事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立案。其依据的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社会在快速发展,法律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隐私也变得更加宽容了。只要没有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未婚者之间自愿的同居,已经成为法律不会干涉的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在此提醒选择该方式的男女:法律在宽容的同时,也在声明自己的立场:对于双方均无配偶者的同居关系不干预、不保护。如果双方在同居后,决定分手,需要自行解决,对于这种从未进行婚姻登记但是却又希望法院出面“名正言顺”分手的同居者,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

以上就是有关怎么理解未婚生子,未婚生子需要特别注意哪些问题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同居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成都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非婚生子女是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的,俗称"私生子"。有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往往首先要解决的是亲子关系的确认问题。由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在非婚生子女的入户程序上要求出具亲子鉴定结论,因此,即使在非直接抚养方自认的情况下,亲子鉴定仍然是非婚生子女无法绕过的一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变更抚养权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在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看能否就此事达成协议,通过公证等也能完成变更孩子抚养权。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达成一定条件和准备相关材料,才能提出立案请求并获得通过,经过法院审理,最后法院做出是否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如果您遇到婚姻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婚姻法律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成都婚姻律师推荐

覃俊律师
覃俊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曾任职检法系统,2006年起任北京金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办四川业务。
为人坦诚、处事稳重、业务精湛、知识面广泛,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手机:15810716153(同微信)
地址:成都市领事馆路7号保利中心北塔1502

非婚生子女相关咨询

非婚生子女相关资讯

成都婚姻律师咨询电话

15810716153(同微信)
成都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婚姻法律咨询服务。

非婚生子女相关文书

非婚生子女相关协议

法邦婚姻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户口,非婚生子女的准正的相关案例、法律咨询、法律法规、法律文书、法律常识等内容!
如果您遇到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婚姻咨询电话:15810716153(同微信)。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婚姻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