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讯,6岁女孩小雨(化名)长期受继母虐待,去年底一度伤重被送到医院重症监护室,医护人员报警,继母蔡亚珊被羁押。生母张某遂将生父陈某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案件受理后,法官赴张某、陈某及小雨奶奶家进行实地走访,考察双方生活环境。近日,朝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雨变更为由生母张某抚养;陈某自2012年7月起,每月给付小雨抚养费1000元,至小雨年满十八周岁止。
继母狠心虐待女儿 医生报警揭开虐童真相
张某与陈某2004年11月登记结婚,于2005年9月生育一女小雨。2007年,陈某和张某离婚,小雨被判决由陈某负责抚养。
张某与陈某离婚后,小雨即随陈某及奶奶居住生活,张某也不定期前来探望小雨,为其购买生活用品。2008年,陈某与蔡亚珊再婚,并于2010年4月22日生育一子。
蔡亚珊生下儿子后,开始时不时地虐待小雨。她自称在陈家受了委屈,拿小雨出气。
小雨说,她在家总吃白面条,蔡亚珊连酱都不给。她因为挨打去过三次医院,一次是肚子被踹坏了;一次是蔡亚珊脱光她的衣服用开水烫伤了她;最后一次是蔡亚珊掐她脖子,她喘不上气把舌头咬烂了。
根据医院记录,小雨历次受的伤包括肱骨远端骨折、腹部损伤、头皮血肿、眼外伤、全身软组织损伤等等。2011年底,小雨再次被打伤,送进医院重症监护室。
小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认为她有被虐的嫌疑,于是报了警,这才将小雨从水深火热中解救出来。蔡亚珊在接受讯问时承认自己的行为,现已被羁押。
前妻不忍女儿受虐待 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审理中,张某主张其目前未再婚,与其母亲共同居住生活,日常工作时间固定,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抚养小雨的能力。而陈某在抚养小雨期间,未尽监护职责,致使小雨被蔡亚珊长期殴打、虐待,且陈某工作繁忙,没有能力照顾家庭,故要求变更为小雨由其抚养。
在此前的庭审中,陈某表示,虽然其工作较为繁忙,但孩子的爷爷奶奶均可以帮助抚养小雨,且小雨长期与其家庭共同生活,由其对小雨进行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和受教育,亦愿意继续抚养小雨。
法院认为,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本案中,小雨在与陈某、蔡亚珊共同生活期间长期遭受身体伤害,从陈某曾数次带小雨到医疗机构就诊、陈述病情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的情节来看,其对于小雨被殴打应为知情,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其上述行为显然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法院支持了张某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认为变更抚养关系后,双方均应互相配合协助,共同为小雨提供良好的成长生活环境,充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