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为凑彩礼盗窃
据悉,江苏省一男子为了凑6万元的彩礼钱,在路过一家工厂时,“急中生智”下手偷窃,结果啥也没偷到,反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结婚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
二、彩礼钱能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