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鹏远受贿2亿被判死缓
中国网讯:2016年10月17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对被告人魏鹏远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魏鹏远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在贪污受贿案件中,我们常常感叹那些贪官怎么会贪那么多,其实这还只是一部分。很多官员的妻子、孩子等近亲属,也存在受贿行为,也就是刑法中的利用影响力受贿。
夫妻一方利用影响力受贿的怎么判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犯本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除此之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人外,还包括已经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作为国家的公务员,除了要洁身自好,也要警惕哪些居心叵测的“身边人”,既要避免引火烧身,也要避免违规,严格遵纪办事。